
为深入研究浙江省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机制,10月19-20日,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负责人陈刚一行赴我省开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
调研组详细了解了浙江省级层面和地方市县层面排污权交易试点情况,并重点针对推进跨区域排污权交易亟待解决的几方面问题做了深入研讨。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负责人陈刚表示,建议浙江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和《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2021年工作重点》等要求,以构建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为契机,建立长三角区域统一的排污权确权核定技术规范,针对大气重点污染物和水重点污染物制定跨区域排污权交易规则制度,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作先行试点,按照“以点带面”的形式逐步扩大覆盖面。
下一步,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将会同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中心联合开展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探索研究,加快打通浙江省内乃至长三角排污权的跨区域流转通道,共同推进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长三角经济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来源 | 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